以下是开庭公告,如果有您的案件,记得准时来参加开庭!
陈世萍:本院受理原告欧福民与被告陈世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证据材料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。原告欧福民请求本院依法判令:
1、陈世萍立即偿还欧福民借款32000元及利息,利息计算方法:以本金32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.35%计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;
2、本案诉讼费用、公告费由被告承担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。并定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8时2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。逾期将依法判决。
特此公告!
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
余朝伟:本院受理原告邱伯林与被告余朝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证据材料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。原告邱伯林请求本院依法判令:
1、判决被告偿还欠款66200元。
2、判决被告偿还利息13240元。(利息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份按66200元计算的利息)。
3、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。并定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8时2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。逾期将依法判决。
特此公告!
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
宁波要债公司来源:仙游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