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债还钱,自古天经地义。欠账的好比杨白劳,要账的好像黄世仁。
可八十年代开始反转了,欠账的是爷爷,要账的是孙子。
伴随而来的,是“一切向钱看”,唯利是图的拜金主义。
当时人们看不惯,以为大逆不道。
首先出现在国企、集体企业或单位,以后迅速蔓延扩散,沦为常态,买卖双方心照不宣。
卖方给买方一定的好处,推销自己的商品或产品。为尽快销售,暂时不收钱,过一段时间或什么节点再去要账。
这样以来,买方单位负责人、会计等有关人员,好似有了“摇钱树”,达到心里预期就还一部分,不高兴就推托没有。
卖方虽然多了送礼的成本,毕竟有利可图。更何况,还可以虚开发票或抬高价格。最终坑害的是国家、集体,严重污染腐蚀着社会。
有些职能部门吃拿卡要,权势人员索贿受贿;有些人不给好处不办事,给了好处乱办事。都心甘情愿做了金钱的奴隶。
再后来,便有了企业亏损,倒闭,改制;有了辞职,辞退,下岗。有了“从头再来”。
老虎、苍蝇长大变多起来。